双方本着平等、团结、合作的精神,经过友好协商,就合作运营微澜图书馆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与乙方合作共建位于甲方校舍内的图书馆,编号为微澜图书馆未名1馆(以下简称图书馆)。
第二条 图书馆以馆务会作为管理团队,馆务会由甲方双方各派一名代表、馆东(月捐人)选举的若干代表、其他合作方的代表组成。由志愿者馆员承担日常运营。
第三条 图书馆运营的目标及质量标准:
1.除寒暑假、休息日、法定假日之外,图书馆每周开放借阅不少于1次,每3个月累计借阅不少于90册;
2.采用借阅系统管理图书和读者,实现图书高效管理和流通;
3.根据读者需求和教育规律制订书目、有序采购图书,馆藏图书须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四条基本标准;
4.所有馆藏图书分类编目、录入系统;
5.每名读者拥有一张借阅卡,实现自由借阅。
第四条 甲方职责:
1.提供图书馆场地及饮水、供电、暖气(或空调)、网络等必要设施条件以及桌椅等必要家具;
2.对图书馆购书订单加以审核监督;
3.每学期提供学生名单电子版;
4.准确、及时、完整地向读者发放借阅卡,不可无故拖延或者扣留;
5.开馆之前以及新生入学时对学生宣讲借阅规则和借阅流程,进行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
6.保管图书馆钥匙,保证图书馆闭馆期间的财物安全。
7.接收捐赠给图书馆的图书及其他财物时提供接收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对包装及内容拍照等。
第五条 乙方职责:
1.为图书馆招募馆东,筹集运营资金;
2.为图书馆招募馆员;
3.主导图书馆筹备工作,包括购书、筹书、图书筛选、编目、录入系统(以下简称入库)等事宜:
4.牵头组建馆务会,支持馆务会完成下述工作:
(1)图书馆日常借还书、上架、维护环境和秩序等工作;
(2)图书管理系统软硬件条件、书架及耗材的配备;
(3)图书馆藏书的优化和补充;:
(4)借阅卡的制作和补充;
(5)开馆期间保管图书馆财物。
第六条 甲方原有图书,及本协议签署后第三方捐赠的图书,均须经过双方协同审核,认定为适合学生阅读的,方可入库,入库图书复本不超过2册。入库图书与非入库图书须实现物理隔离。
第七条 甲方应保证图书馆场地的稳定性和有效性,未经馆务会许可,不得擅自变更场地用途、条件等,否则视为违约。
第八条 当一方拒不履行协议规定的职责或者违约时,对方有权提出解约。
第九条 共建协议自签署之日起,为期两年;协议期满前一周内,如果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合作,则自动续约两年;依次类推。
第十条 关于图书馆物品处置的约定:
1.合作期间,乙方为图书馆购买,或者公众向图书馆捐赠的实物(图书、器材等),法律意义属于对甲方的赠予,产权归属于甲方,由馆务会代管;
2.合作期间,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图书馆无法运营,则另一方有权处置上述赠予;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学校停办图书馆无法运营,则由甲方优先处置上述赠予,甲方放弃处置时,乙方可予以处置。
3.合作期满,若一方先主动表示不再续约,则另一方有权处置上述赠予。
第十一条 本协议签署方式:
以腾讯电子签实现在线签署协议,若甲方无腾讯电子签账号,则由乙方下载已盖章的协议PDF版本,甲方打印后盖章,并扫描图片发给乙方。